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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部学生课程成绩评定管理办法的细则

发布时间:2020-04-30 16:37:36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根据延大西教院【2008】84号文件精神,学院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贯彻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改革学生课程成绩评定方式,加强对学生课堂考勤和平时学习过程管理,规范课堂考勤和平时学习成绩评定。现参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评定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规定)。

第二条学生课程成绩的构成

(一)学生每门课程总成绩由课堂考勤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每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评定。

(二)课堂考勤成绩、平时学习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10%、30%、60%。

(三)课程总评成绩=(课堂考勤成绩x百分比)+(平时学习成绩x百分比)+(期末考试成绩x百分比)。

第三条课堂考勤成绩评定内容及方式

(一)课堂考勤成绩评定的主要内容是学生的出勤率、迟到早退次数、在课堂上是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有无扰乱考勤秩序的行为等。

(二)教师课堂考勤方式由任课教师灵活掌握,但教师必须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课堂考勤成绩评定办法,在最后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课堂考勤成绩。教师要坚持每节课考勤,并妥善保管考勤表,作为课程成绩评定的依据。

(三)学生课堂考勤成绩的基础分为100分,采用累计扣分办法评定。扣分参考标准如下:

1、缺课1学时扣5分(因公等除外)。

2、迟到或早退1次扣3分。

3、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扰乱考勤秩序或大声喧哗等1次扣5分。

(四)缺课达总课时1/3及以上者,或课堂考勤得分为0分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该课按重修对待,课程成绩计0分,随下一级重修。

第四条 平时学习成绩评定内容及方式

(一)平时学习成绩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平时阶段性测验、课堂提问和课堂讨论表现、四项基本素质测试成绩。

(二)平时学习成绩的基础分为100分,采用测试及累计扣分办法评定。扣分参考标准如下:

1、四项基本素质测试成绩结合四项素质查分表扣分。

2、平时阶段性测验不合格1次扣5分。

3、课堂提问拒不回答者1次扣5分。

(三)平时学习成绩评定的优秀率人数不能超过学生人数的30%。

第五条 期末考试成绩评定内容及方式

(一)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技术实践考试。

(二)期末考试成绩的基础分为100分

1、第一学期太极拳(简化24式)。

2、第二学期武术(初级长拳第三套)。

(三)选项体育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制定期末考试内容及标准。

(四)期末考试成绩低于50分的,体育课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第六条 课堂考勤成绩和平时成绩评定材料的报送与管理

(一)任课教师须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教师课堂考勤月报表》,报送体育教学部行政秘书;课程总评成绩评定后,将《教师课堂考勤汇总表》、《学期平时学习成绩考核登记表》和学生学习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一同装入课程教学档案袋,送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存档。

第七条 其他补充规定

(一)教师评定课程总成绩时,课堂考勤成绩和平时学习成绩评定必须以《教师课堂考勤汇总表》为唯一依据。

(二)课堂考勤成绩和平时学习成绩是课程总评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要对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因课堂考勤成绩或平时学习成绩有可能影响到学生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应及时提出警告,并通报学生所在系辅导员(班主任)。

(三)课程考试前,任课教师须将课堂考勤成绩和平时学习成绩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名单送学生所在系,经系主管主任审定后于考试前统一汇总公布,并报教务处教务科,否则按一般教学事故论处。

(四)凡课堂考勤成绩或平时学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参加期末考试如任课教师疏忽不报或漏报、允许参加考试并给予其课程总评成绩的,按一般教学事故论处。

(五)对不按要求进行课堂考勤或课堂考勤表中所填数据不完整、信息不准确;平时学习成绩评定所依据的项目少,信息登记不准确的教师,系(部)有权酌情扣除其课时酬金10%——50%,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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