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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部关于“四项素质”考核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4-30 16:39:54    作者:    来源:    点击:

    “四项素质”是学院公共体育课考试成绩中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手段。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成绩评定管理办法》,现制订体育教学部关于“四项素质”考核管理规定:

一、考试时间安排:每学期四项素质考试时间为第七周至第十周。其中50米考试和800米或1000米单独占用2学时的时间,其余两项在某课堂授课部分结束后随课堂进行。

二、考试人数和次数的安排:

1、在50米的考试中,每组测试的学生人数不多于4人。

2、在800米和1000米的考试中,参加测试班级人数在30人以上,最少安排2次测试。

3、在立定跳远考试中,学生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4、在仰卧起坐考试中,每组测试的学生人数不多于2人。

三、考试要求:

1、学生在四项素质考试时,要求学生携带证件,坚决杜绝代考等情况的出现。

2、教师在测试前一定要讲清楚考试的注意事项,避免伤情等意外情况的出现。

3、教师在测试前必须做好测试前的准备活动。

4、考试成绩严格按照“四项素质测试查分表”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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